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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站务工作服风衣招标书

 

一、  项目名称: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站务工作服风衣量体裁衣订购。

二、  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单位应具有法人资质的服装生产厂家)。

三、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四、  招标书的发布方式或领取时间:本招标书通过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网页发布,各服装生产厂家可自行下载,或于2010年元月12日至2010年元月18日到本公司人事劳工部领取(泉州市鲤城区民权路10号机关大院办公楼三楼)。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男女统一款式的风衣,订购数量600件左右,服装价格每件控制在200元左右,风衣颜色为深蓝色。

2.    交货时间:本项目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包括到招标单位下属各分支机构量体时间。

3.    质量要求:要求保暖性能良好,不缩水、不起皱、不起颗粒、易打理、不损害人体健康等;里衬面料为棉质布料;填充物以不损害人体健康为准。

4.    质量标准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一律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国家未定标准的,执行通行的行业标准或供方的企业标准。标的产品所选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法定的质检机构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以上产品。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法人资格证原件及注册资本原件)。

2.  投标人必须在设厂所在地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常驻生产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3.  有专业的生产设备和固定的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售后服务人员;

4.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产品质量达到服装行业规定的标准。

七、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1.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投标内容)、税务登记证及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函;

3.  报价表(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报价表中写明投标物资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包装费、运费、所需附件、辅材单价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4.  生产、交货期限承诺;

5.  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6.  售后服务措施,提供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和承诺,以及售后服务体系;

7.  标的样品及样品的成份说明;

8.  投标人认为有用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时间及接受部门:投标时间自本标书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元月1816时前,标书和标的样品接受部门为本公司纪检监察室,本次标书不接受邮寄。

九、无效的投标:

1、 超时送达; 2、 投标文件未密封;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类别; 5、 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能对投标疑点给予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小组将视作投标商自动弃权; 6、没有提供有关资质证明等证件。7、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元月19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机关大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本公司预付3万元的定金。合同期内货到本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所在地验收合格后,付所验收合格服装款的90%(含3万元定金);余下10%作为质保金,待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事项则一次付清。

十二、评判原则:

本次招标由本公司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对投标商的投标书及面料样品进行技术、经济、款式等性能综合分析比较,以投标标的质量、报价、服务、交货期、投标商的信誉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评定分数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同时,将面料样品封样保存,以备验货付款。

1、 投标文件必须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报价合理。

3、 投标商具有履约能力。

4、 能够提供最佳服务,保证质量。

5、 本公司保留拆标权。

十三、说明:

 1、投标文件一概不退,请投标商自留底稿。

 2、经本公司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后,对其它未中标单位将予以通知,但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本公司可根据投标情况,投标结果可能一次确定,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3、投标商向本公司提交标书,即表明响应本公司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开标报到时应交纳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信誉保证金(现场封存于信封中)。开标后,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在合同签订后即予退还。

4、接到中标通知后的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本公司签订合同,若发生中标商拒绝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本公司将其视作该中标商放弃此次中标权,该中标商所交纳的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决定第二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商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商承担,包括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等费用。

6、 本次招标工作接受本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各投标商如对本公司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有异议的,可向本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7、 投诉电话:0595-28280008

十四、招标书最终解释权为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投标人领取标书后,如有疑问的请询问招标人。

联系电话:0595-28280019    杨先生

 

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OO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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